关于做好我校2019年度学生集体参加“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8-12-29浏览次数:1045

关于做好我校2019年度学生集体参加“天津市城乡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津工大学生[2018]64号  

各学院:

根据天津市人力社保局、天津市学生医保中心相关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2019年我校学生集体参加“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的参保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参保范围

(一)2018级全日制非在职新生(含本科生、研究生),办理参保.

(二)我校全日制非在职学生中因降级、休学、退伍复学、延期等原因未能按期毕业且保险已到期的学生(含本科生和研究生),办理续参保。

留学生按照国家规定,不纳入大学生医保。

未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学生,医疗费用自理。

二、参保流程

(一)个人缴费

1.缴费标准: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2019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和待遇水平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8〕28号)文件,学生2019年度参保个人缴费标准为200元/人/年

2.缴费方式:新生入学时按照学制年限一次性缴纳全部保费,办理参保;其他学生在财务处支付平台缴费,办理续参保(原则上每次办理续保一年),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二)集体参保

1.学院上报名单阶段(10月12日—10月17日)

请各学院认真核对本学院在籍应参保学生(总人数、姓名、缴费情况、学籍异动情况、已参保情况、人员类别等)信息(参考名单见附件1),确保全员参保,应保尽保。

请各学院于10月17日下午4:00前报送以下材料:

(1)附件2中《 2019年度集体参加“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申报名单》和《学院2019年度申请集体参保学生情况汇总表》纸介版各一式一份,报送艺缘活动中心A305,电子版发方桂珍网络办公邮箱;

2《天津工业大学2019年度学生申请免费参保登记表》(附件4)纸介版一式一份、《免费参保学生汇总名单》(从附件2申报名单中筛选打印即可)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请在右上角用铅笔注明学生姓名、学号、班级)

2.报盘登记阶段(10月18日—10月23日)

学生工作部(处)将各学院报盘导入名单汇总后,报送西青社险中心办理集体参保趸交登记手续。

3.学生个人缴费阶段(10月24日—10月26日)

(1)新生:学院核查应参保未交费新生缴费情况(截止2018年9月19日的新生参保缴费情况见附件1),并通知未交费学生于10月15日前缴费。

(2)2019年度申请续参保学生通过学校财务处“统一支付平台”缴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学院协助完成参保期间个别学生他地参保等相关事项的核定工作。

4.集体参保缴费阶段(10月24日—11月2日)

学生工作部(处)根据西青社险中心核定最终参保名单办理缴费手续。

5.参保复核阶段(11月5日—11月9日)

各学院复核参保结果,并在11月9日前反馈学生管理中心。

联系人:方桂珍 赵璎       电话:83955609

 

                        学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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