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规定(2021年修订)》(津工大〔2021〕50号)要求和《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关于推荐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规定》(2023修订)。经学生个人申报、学院专家审核小组鉴定、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现将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推荐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9日-9月25日。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9月25日下午17:00前以实名方式向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化工学院6D322)提交书面材料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