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天津市绿色化工过程工程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1-08-17浏览次数:758

 

2021年天津市绿色化工过程工程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放基金优先资助课题方向

1. 催化剂的构效关系和催化剂应用;

2. 绿色化工分离材料制备及应用

3. 碳中和技术的基础研究;

4. 化工废水处理;

5. 化学污染土壤修复。

二、资助计划

2021年度开放基金重点课题每项资助金额2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金额1万元。

三、资助对象

1.在上述优先资助领域有良好研究基础、具有博士学位,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国内外科技工作者,均可在《指南》规定的范围内提出资助申请。申报时必须与本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合作申报。

2.实验室为了鼓励青年人才脱颖而出,优先资助45岁及以下的中青年专业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特别优秀的科研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团队中要有35岁以下的青年骨干成员。

3. 开放基金重点课题面向天津工业大学校外科研人员设立,一般课题面向天津工业大学校内科研人员设立。

四、申请程序和注意事项

1. 本年度开放/创新基金课题申请受理截止日期为2021910日。

2. 申请人需填写天津市绿色化工过程工程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书。申请书模板可从附件直接下载,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项目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于2021910日前一式四份纸质版寄送实验室(以邮戳为准),同时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本实验室指定邮箱,电子版与纸质版申请书须内容一致。

3. 开放/创新基金课题研究开始时间为202110月,期限为一年。课题负责人应于202210月份向重点实验室提交《基金课题结题报告》、学术论文复印件及其它有关研究成果。结题时应至少发表SCI检索源期刊1()以上;其中至少1SCI论文的第一单位为天津市绿色化工过程工程重点实验室。若作者所在单位有明确的第一单位要求,可采用12的形式标注实验室名称,且论文的前三作者中须含1名重点实验室的固定研究人员。

4.开放/创新基金项目的有关论文、专利、奖项、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天津市绿色化工过程工程重点实验室(英文名称:Tianjin Key Laboratory of Green Chemical Engineering Process EngineeringTiangong University Tianjin.)。成果由天津市绿色化工过程工程重点实验室、基金获得者及其所在单位共享。

5.申报项目将组织相关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和金额。获批项目实验室将直接通知申请人,未获批项目将不再单独通知。课题获批者应与天津市绿色化工过程工程重点实验室签订合同,在收到项目批准书和任务书1月内将课题任务书签字盖章后寄回实验室。

6.课题获准者按合同计划执行项目研究工作,接收实验室检查和监督,经费使用须符合依托单位的财务管理规定和相关管理规定,专款专用。申请者对已资助课题不执行课题管理的有关规定,或不认真开展研究工作,未取得任何研究成果的,实验室将终止项目资助。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桂建舟 颜范勇

电话:13702160717

Email: yanfanyong@tiangong.edu.cn,申请书电子版请发送至此邮箱。

邮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9号 天津工业大学 300387

2021年度天津市绿色化工过程工程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书.docx

2021年度天津市绿色化工过程工程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指南.docx